刑事案件中不是主犯取保候审的几率相对较大,但并非一定能取保候审,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在刑事案件里,是否为主犯是判断取保候审可能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常情况下,非主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其社会危险性相对主犯而言往往更低,这符合取保候审制度设立的初衷,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非主犯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几率相对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非主犯符合这些法定情形,那么其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进一步提高。
然而,不能仅仅依据不是主犯这一点就断言取保候审几率大。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即使不是主犯,但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依然较大,从而不批准取保候审。
另外,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表现也很关键。若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行为,即便不是主犯,司法机关也会认为其不适合取保候审。同时,案件的性质也会影响判断,像涉黑涉恶、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类型,司法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会更加谨慎。所以,刑事案件非主犯的取保候审几率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全面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