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需要有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常见证据包括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以及证明侵权人过错的证据等。
在法律中,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是对受害人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当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时,需要依据一定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这是基础证据,比如在人身侵权案件中,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事实;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相关的网络截图、媒体报道、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例如,甲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乙的名誉,乙可以通过截图保存相关信息,这些截图就是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
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精神损害的后果往往比较抽象,但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证明。比如,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心理疾病,有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心理测评报告等;受害人因为精神痛苦而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减少证明等也能作为损害后果的证据。
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即要证明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这可能需要专业人员的意见,如医生证明受害人的心理疾病是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例如,丙因被丁无故殴打,之后出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医生可以根据丙的情况出具证明,说明该心理障碍与殴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证明侵权人过错的证据:如果侵权人是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对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更有利。在一些案件中,侵权人的聊天记录、视频等能显示其主观过错。比如,戊故意在公开场合辱骂己,有现场的视频记录可以证明戊的故意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受害人要合理合法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就需要收集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