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他人上大学可能触犯冒名顶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设了冒名顶替罪。该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顶替者的受教育权以及身份权等合法权益。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对于一个人的人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被顶替者可能因此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人生轨迹也可能因此而改变。
从司法实践来看,此类案件一旦被查实,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例如之前曝光的一些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于顶替者来说,不仅会被撤销其冒名顶替所获得的学历等资格,还会面临刑事处罚。而对于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人,处罚会更重。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种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教育秩序,冒名顶替罪的设立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种信号,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