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致轻伤等情形。比如,张三经常在街头无故殴打他人,造成多人受伤,其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一些人出于不良动机,长时间追逐、拦截他人,给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心理造成严重影响的,就符合这一情形。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李四在商场里随意损毁商品,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就可能构成此罪。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大型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进行的情况。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而且这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更为严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人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