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申请法律援助,可先确认符合援助条件,然后准备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要明确法律援助的条件。一般而言,经济困难的公民才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对于残疾人离婚案件,如果残疾人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就有可能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不过,各地对于经济困难的标准有所不同,通常会参考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来确定。
准备申请所需材料。一是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若残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定代理人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是经济困难证明,该证明需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用以证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三是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在离婚案件中,这些材料可能包括结婚证、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财产证明、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材料等,这些材料能够帮助法律援助机构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然后,提出申请。残疾人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通常会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时,一般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最后,等待审核。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经济困难、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等。如果审核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果审核不通过,也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