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多人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醉驾撞死多人的情况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形适用不同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等情形。如果醉驾撞死多人,符合交通肇事罪中“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标准,那么就可能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其次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醉驾者明知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可能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却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时,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醉驾撞死多人显然属于“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情形,所以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量刑会比较重。
具体的定罪和量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