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在人行横道前被撞,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是机动车方、电瓶车方或双方都有责任。
在判断电瓶车在人行横道前被撞谁的责任大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机动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如果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按照规定减速慢行、停车让行,撞到了正常行驶或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电瓶车,那么机动车通常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若机动车违反这些规定导致事故发生,需为其违法行为买单。
电瓶车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若电瓶车存在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即便在人行横道前被撞,电瓶车方也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比如,电瓶车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此时电瓶车的违规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当机动车和电瓶车都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时,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机动车未完全减速,而电瓶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依据交通法规来准确划分双方的责任。责任划分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所以准确认定责任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