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一般难以适用从轻处罚,但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考虑。如驾驶人酒精含量刚达到酒驾标准、有主动停止酒驾行为、积极配合执法、有紧急就医等合理且必要的酒驾原因等情形,可能会从轻处罚。
在法律规定中,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第一次酒驾也会按照既定的法律标准进行处罚。
对于饮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过,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如果驾驶人的酒精含量只是刚刚超过酒驾的标准,相较于严重超过标准的情况,情节相对较轻,在处罚时可能会作为从轻考量的因素。若驾驶人在意识到酒驾的危险性后,主动停止酒驾行为,比如在饮酒后启动车辆但未驶出多远就主动停车,这种主动纠错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积极配合执法也是重要的一点。在交警执法过程中,驾驶人积极配合检查,如实陈述情况,没有抗拒执法等行为,表明其认错态度较好,也可能会在处罚时得到从轻考虑。另外,如果驾驶人存在一些合理且必要的酒驾原因,如突发疾病需要紧急送医治疗等特殊情况,在提供相关证据后,也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但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有这些从轻情节,也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处罚,只是在法定的处罚范围内适当从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