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于2024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而该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开始,公司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直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若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此时视为公司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