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多久开庭审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时间,但规定了法院审理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侦查进度、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一、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影响开庭时间的因素1. 侦查阶段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情况简单,证据容易收集,侦查所需时间就会较短;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多个证人、大量证据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等情况,侦查时间就会延长。
2.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这无疑会增加整个诉讼流程的时间。
3. 法院排期法院的案件数量和工作安排也会影响开庭时间。如果法院同期受理的案件较多,排期就会比较紧张,开庭时间可能会相对推迟。
总之,过失致人死亡罪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但法律对法院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以保障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