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电器坏了谁付钱修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电器自然老化损坏,通常由房东负责修理费用;若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则由租客承担修理费用。
在租房过程中,电器维修费用的承担主体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当电器因自然老化、正常使用损耗而出现故障时,房东作为出租方,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修理费用。比如,空调使用多年,压缩机自然损坏,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负责维修。因为房东提供的租赁物要能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对于因时间推移和正常使用导致的问题,其有义务保障电器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如果电器损坏是由于租客的不当使用或人为破坏导致的,那么租客就需要承担维修费用。例如,租客为图方便,在电热水壶中煮了不该煮的东西,致使电热水壶损坏,此时租客应当对损坏的电器进行维修或承担维修所需的费用。这是基于租客在租赁期间有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若因自身过错造成电器损坏,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双方的约定在确定维修费用承担方面也起到关键作用。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电器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无论何种原因,电器维修费用都由租客承担,那么在电器出现故障时,租客就需支付修理费用。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客和房东应明确电器维修等相关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