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中介拖欠房租时,可先与中介沟通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房租;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介违约责任,还可通过发送催款函、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发现房屋中介拖欠房租,应及时与中介取得联系。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指出中介拖欠房租的事实以及已违反合同约定,要求中介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的房租。可以选择电话沟通并进行录音,或者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等沟通,以便留存证据。
若沟通后中介仍未支付房租,需要查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条款。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房租支付时间、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依据合同约定,可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比如要求中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以要求中介赔偿实际损失。
为进一步施加压力,可以向中介发送催款函。催款函需明确指出中介拖欠房租的金额、时间以及要求支付的期限,并表明若不按时支付将采取法律措施的态度。催款函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并保留好快递单据和函件内容,作为后续的证据。
若中介依然拒绝支付房租,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中介不履行仲裁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记录、沟通记录、催款函等,以证明中介拖欠房租的事实和自己的主张。法院判决后,若中介仍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介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