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沟通工伤骨折出院回家休养事宜,要以诚恳的态度,清晰说明自身情况和需求,遵循正规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争取公司理解与支持。
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可以先通过电话与负责工伤事务的部门或领导取得联系,告知对方自己即将出院回家休养的消息,这样能保证及时传达信息。之后,再以正式的书面报告形式,将相关情况详细说明,如提交请假申请等。
在沟通内容方面,要诚恳地表达对公司关心的感谢。例如在电话中可以说“感谢公司这段时间对我工伤情况的关注和支持”。接着,清晰准确地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比如详细描述医生对于骨折恢复情况的诊断,告知公司自己虽然出院,但根据医生建议仍需要一段时间在家休养,并且要提及医生给出的休养时长和注意事项,让公司了解自己休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同时,要明确提出自己的需求。在书面报告中,明确提出请假的时间范围,比如“根据医生建议,我需要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在家休养”。并且询问公司关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后续复查费用报销等相关政策,表明自己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还需准备好相关材料。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能证明自己工伤及休养必要性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司。这些材料是沟通的有力依据,能让公司更直观地了解情况。
最后,表达自己对工作的态度和责任心。可以向公司说明,在休养期间如果身体允许,会尽量通过线上方式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让公司感受到自己对工作的热情和负责,从而更有利于获得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