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这并非绝对,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我国,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判给女方。这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在婴幼儿时期,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母亲在喂养、情感安抚等方面通常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也可能判给男方。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
此外,即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的判定不仅仅取决于孩子的年龄,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其意愿也会在抚养权判定中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时,始终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以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