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并不一定会导致驾驶证被处理掉,但如果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如酒驾、醉驾、肇事逃逸、造成人员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等,驾驶证会面临暂扣、吊销等处理。若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负全责,一般不会注销驾驶证,只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有相应的罚款、记分等。
要明确不同情况对驾驶证的处理方式不同。
如果车祸全责方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车祸全责方在事故后逃逸,根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驾驶证记12分。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车祸导致人员死亡,且全责方构成交通肇事罪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要是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存在上述严重违法情形,通常会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情况,可能有罚款等处罚,同时根据具体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需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