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后逃逸导致二次事故,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逃逸者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赔偿责任。
在电瓶车撞人后逃逸又导致二次事故的情况下,赔偿问题的处理较为复杂。要确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证据进行责任划分。一般而言,电瓶车逃逸者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逃逸行为会对责任认定产生重大影响,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对于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涵盖医疗费,这是受害人因受伤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需凭医疗机构的正式票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财物损坏,如车辆维修费用等。赔偿顺序上,如果电瓶车投保了相关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电瓶车逃逸者承担。若逃逸者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逃逸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逃逸者不履行判决,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