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定金要回来但对方不退,可先判断是否满足定金退还条件,若满足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确认是否存在可以退还定金的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或无法履行的,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那么给付定金方不仅可以要回定金,还能要求双倍返还。
当确定存在可退还定金的情况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要明确指出对方应退还定金的依据和理由,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沟通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协商过程中,最好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解。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和经验,能够在中间起到协调作用。
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例如,如果涉及消费领域的定金纠纷,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有权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他们的介入可能会促使商家退还定金。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合同、定金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