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100万全部退赃,一般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情况下,盗窃100万已远超该数额标准,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犯罪嫌疑人全部退赃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起到重要作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这是因为全部退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悔罪态度。
除了退赃情节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是否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加重情节;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
所以,虽然盗窃100万且全部退赃,但最终的量刑会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过大致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