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起诉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这意味着,索要孩子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抚养费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未成年子女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需要依靠父母的抚养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成长。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可能会导致一些父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故意拖欠抚养费,而子女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即使子女成年后才发现自己在未成年期间应得的抚养费未被足额支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母支付。对于成年子女而言,如果其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同样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且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不过,虽然索要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在实际的起诉过程中,还是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父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以及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