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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判拘役或者管制

2026-01-08 1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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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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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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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或者管制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但仍需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改造的情况;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且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一、拘役的适用情况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从犯罪性质来看,多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中较为常见。
从社会危害性角度,对于那些犯罪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程度相对不高的情况会适用拘役。比如一些初犯、偶犯实施的情节较轻的盗窃、诈骗等犯罪,如果其盗窃或诈骗的财物数额刚达到入罪标准,且具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就可能被判处拘役。此外,当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不需要判处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进行改造时,也会考虑适用拘役。
二、管制的适用情况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的适用对象具有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特点。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犯罪的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同时,适用管制的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只有对人身危险性较小,放在社会上进行改造,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分子,才会适用管制。例如,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再犯可能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在管制期间,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通过在社会中接受改造来实现刑罚目的。

什么情况下判拘役或者管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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