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3年且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行有多种,常见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典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类型。这类犯罪严重威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性质极其恶劣。比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一旦构成此类犯罪,往往会被判处较重刑罚,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为实施这些犯罪的行为人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剥夺其政治权利是为了防止其利用政治权利继续危害国家安全。
严重暴力犯罪也可能导致判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例如故意杀人罪,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造成多人死亡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可能会被判处较长刑期,同时剥夺政治权利。还有抢劫罪,当抢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者是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等情形,也可能面临13年左右的刑罚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这是因为这些暴力犯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剥夺政治权利是对其严重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
重大经济犯罪同样可能出现这种量刑情况。像贪污罪、受贿罪,如果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能会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这类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限制其在一定程度上利用政治身份和影响力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犯罪,在情节严重时也可能被判处13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