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诉讼离婚的资料需要哪些

2026-01-06 16:35:54
0 浏览
推荐律师
李泳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上海沪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的资料有离婚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身份信息材料等。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不同的情况可能会需要不同的资料,但一般来说,以下这些资料是比较常见的。

离婚起诉状:这是启动离婚诉讼的重要文书。起诉状中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清晰地阐述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此外,还需详细说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等。

证据材料:证据在诉讼离婚中起着关键作用。涉及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双方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环境的相关证明等,以帮助法院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债权债务凭证等,用于明确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分割方式。

双方身份信息材料: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除了上述资料外,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补充材料。例如,如果涉及一方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在准备资料时,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诉讼离婚的资料需要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93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