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只要离婚手续完成且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随时可以再领结婚证。
离婚方式与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从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起,就可以准备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一审离婚判决通常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上诉期届满双方均未上诉,判决才生效;二审离婚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当事人就可以再婚。再婚登记所需材料。再婚办理结婚证和初婚所需的大部分材料是相同的,都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此外,再婚者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前一段婚姻已经解除的材料,如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所以,只要离婚程序完成,婚姻关系合法解除,当事人就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时间再次步入婚姻殿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