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窗户被风吹掉,一般情况下,如果窗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等非租客人为因素导致,维修责任通常由房东承担;但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致使窗户被风吹掉,那么维修责任由租客负责。
在租赁关系中,维修责任的划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判断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窗户是因为本身质量不佳,比如安装不牢固、材质有缺陷,或者是由于长时间使用自然老化,在正常的风力作用下被吹掉,这属于租赁物本身的问题,房东作为租赁物的所有者和提供者,有义务对其进行维修。因为房东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的状态。
如果是租客在使用窗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例如大力开关窗户、随意拆卸窗户部件等,导致窗户的结构被破坏,使其在风吹时更容易掉落,那么这种情况下租客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因为租客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另外,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对窗户等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有特别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维修责任人。例如合同明确规定租客需要负责日常的小维修,即使窗户掉落可能存在一定的自然因素,也可能按照合同由租客承担维修费用。
当窗户被风吹掉后,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双方共同查看窗户掉落的原因。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窗户质量问题的证明、使用情况的说明等,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和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