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通常是执法部门针对特定群体开展的行动,通知对方一般可采用短信、电话、公告等方式,内容需清晰说明查酒驾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关键信息。
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的通知对象和场景,通知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于普通驾驶员群体,如果是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段开展酒驾检查行动,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当地的交通广播电台进行通知。广播电台覆盖范围广,能在短时间内让大量驾驶员知晓相关信息。在广播通知中,要明确查酒驾行动的具体时间,例如“本周五晚上 8 点至次日凌晨 2 点”,以及详细的检查地点,如“XX 路与 XX 路交叉口、XX 大桥下等”,同时可以强调酒驾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驾驶员群体,执法部门可以联系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通过单位内部的工作群、公告栏等渠道发布通知。在通知中,除了说明查酒驾的时间和地点外,还可以要求单位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例如,“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本周六晚将在市区主要路段开展酒驾检查,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行为。”
对于特定场所(如酒吧、KTV 等娱乐场所)周边的驾驶员,执法部门可以在这些场所张贴通知海报。海报内容要简洁明了,突出查酒驾的重点信息,如“近期将不定时在本区域周边开展酒驾检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
另外,执法部门还可以利用短信平台向注册登记的驾驶员发送短信通知。短信要言简意赅,例如“尊敬的驾驶员,本周末将在市区开展酒驾专项检查行动,请您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驾。”
无论采用哪种通知方式,都要确保信息准确、清晰,能够让对方及时、全面地了解查酒驾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办理机动车或者驾驶证业务时,书面确认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备案或者变更联系方式、法律文书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