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钱不还可能面临被债权人催讨、被起诉、承担违约责任、信用受损以及名下财产被强制执行等后果。
当个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催讨。债权人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直接联系欠款人,要求其尽快还款,这会给欠款人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干扰。如果欠款人仍然拒不还款,债权人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催讨,催收机构的催讨方式可能更加频繁和强硬。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欠款人就需要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还款义务。若欠款人依旧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欠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欠款人的车辆、房产等财产。
欠款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借款时,双方通常会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等条款。如果欠款人未按时还款,就构成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这会增加欠款人的还款负担。
另外,个人信用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如果债权人将欠款人的逾期信息上报到征信机构,欠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就会留下不良记录。这会对欠款人今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购房、购车等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欠款人就业、租房等。
最后,在一些情况下,欠款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被列入失信名单后,欠款人会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情节严重的,欠款人还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