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的对方,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它需要清晰明确地表达原告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详细阐述借款的事实,比如借款的时间、地点、金额、交付方式等,以及说明对方未还款的情况,明确提出自己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及利息等具体的诉讼请求。
其次是证据材料,这是支撑诉讼请求的关键。常见的证据有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这些书面凭证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款凭证,转账记录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可以显示资金的流向,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此外,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它们能够反映双方关于借款和还款的沟通情况,进一步佐证借贷事实。
再者是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对于原告来说,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被告,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材料;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有助于法院准确确定被告的身份和主体信息,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除了上述主要材料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如果涉及到担保,需要提供担保合同等相关材料;如果有证人,可能需要证人的证言及证人的身份信息等。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