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款人地址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仍有可能追讨借款。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能确定借款人身份和位置的信息,通过法律途径借助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力量获取地址,也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没有借款人地址确实会给追讨借款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并非无法解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与借款人地址相关的信息。比如,查看借款时是否有其他相关的书面文件,像借条、借款合同等,看其中是否提及借款人的工作地址、联系地址等线索。也可以向共同认识的朋友、亲戚打听借款人可能的居住地址或工作地点。
若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获取借款人地址,还可以借助法律途径。在向法院起诉时,即使不知道借款人的具体地址,只要能提供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足以确定其身份的信息,法院一般也会受理案件。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提供的被告信息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
法院立案后,会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告。法院可以凭借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查询其户籍地址。一旦获取到户籍地址,法院就可以按照该地址送达诉讼文书。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公告送达后,若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出借人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借款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