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没撞到可能不构成犯罪,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意伤害罪(未遂)等罪名,具体要依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来判定。
在判断开车撞人没撞到构成何种罪名时,关键在于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对社会秩序、他人生命安全的影响。
如果行为人只是由于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失误等原因,差点撞到人,但主观上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犯罪,可能只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比如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且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门口、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行为人故意驾车冲向人群,即使没有撞到人,其行为也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杀害特定人的故意,开车去撞该特定对象,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撞到,那么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理,若行为人主观上是想伤害特定人,开车撞人没撞到,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