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川申请离婚,若是协议离婚,需到吴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若是诉讼离婚,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吴川,具体就是到吴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申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再看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吴川,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总之,申请离婚的方式不同,申请的地点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当事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