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未分割财产且对方不去办理产权变更,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待取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财产分割后对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友好协商或许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对方说明办理产权变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可以在沟通中适当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和便利条件,促成其配合办理。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该财产的归属以及对方有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的义务,那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离婚协议、财产相关证明等证据,以证明该财产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会判决对方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明确判决,对方仍不履行办理产权变更的义务,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样即使对方不配合,也能完成产权变更。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沟通协商的记录、财产证明文件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关注法律程序的进展,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