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盗窃案被传唤的时间并无固定标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情况而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随时传唤犯罪嫌疑人。对于盗窃案件,传唤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核实案情。如果案件情况较为简单,证据收集相对容易,可能传唤的次数和频率相对较低;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多起盗窃事实或者证据收集困难,公安机关可能会频繁传唤犯罪嫌疑人,以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补充证据等。一般来说,在侦查初期可能会较为密集地进行传唤,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传唤的时间间隔可能会拉长。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此时,检察机关可能会为了核实证据、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等原因进行传唤。通常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检察机关会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传唤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可能会再次传唤。
最后,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也可能会根据庭审安排等情况传唤犯罪嫌疑人。一般在确定开庭时间后,会提前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所以,对于盗窃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应随时做好被传唤的准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