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致伤他人,一般情况下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的划分通常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来确定,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互殴事件中,责任的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互殴过程中,双方都实施了侵害对方身体的行为,所以通常都存在过错。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例如,甲和乙互殴,甲受伤较重花费了较多的医疗费用,经过调查发现甲在冲突中先动手且挑衅行为明显,乙是在被激怒的情况下还手,那么可能会认定甲承担60%的责任,乙承担40%的责任,乙需要按照40%的比例赔偿甲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而从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互殴导致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互殴中,如果一方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该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在互殴中丙将丁打成轻伤,丙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互殴行为发生在特定场所,如公共场所,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如果互殴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相关人员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互殴致伤他人无论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都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