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非法同居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2026-01-01 15:47:53
0 浏览
推荐律师
牛永翔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非法同居并非合法婚姻关系,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一说。若双方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若在此之后同居,仅为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通过诉讼解决。

需要明确不同时期同居关系的法律性质。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一般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对于事实婚姻,其解除方式与合法婚姻类似。

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一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在判决过程中,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公正的裁决。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仅为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若不想继续共同生活,自行分开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来解除所谓的“婚姻关系”。

不过,在同居期间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处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非法同居怎么解除婚姻关系(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91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