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持刀伤人一般定抢劫罪。持刀伤人作为抢劫犯罪中的暴力手段,不单独定罪,而是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考量,通常会在抢劫罪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就包括使用刀具等凶器伤人的情况。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在抢劫过程中持刀伤人,其目的往往是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实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因此本质上仍属于抢劫罪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持刀伤人如果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会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这一加重情节,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即使没有造成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持刀这一行为本身也体现了犯罪行为的暴力性和危险性,法官在量刑时也会将其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总之,抢劫持刀伤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