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不影响父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父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需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一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于和平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二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在房产分割时,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份额。
需要强调的是,孩子成年与否与父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并无直接关联。孩子成年后,父母对其一般不再负有抚养义务,在财产分割上也不会因为孩子成年这一因素而改变分割的原则和方式。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会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协商将部分财产留给孩子,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