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收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主观故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等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收赃罪是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
从犯罪主体来看,盗窃罪和收赃罪的主体虽然都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这两种犯罪,但在实际情况中,两者角色不同。盗窃罪是行为人直接实施了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是犯罪的源头;而收赃罪的主体是在盗窃等犯罪完成后,参与到对犯罪所得处理环节的人。
行为方式区别显著。盗窃罪表现为以秘密窃取、扒窃、入户盗窃等方式,违背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转移为自己或第三人占有。比如,潜入他人住宅盗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钱包等行为都属于盗窃行为。而收赃罪主要是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例如,明知是盗窃来的手机,还帮忙藏匿、将盗窃来的车辆进行改装后转卖等行为都构成收赃罪。
主观故意方面,盗窃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即意图通过盗窃行为获取财物的所有权。而收赃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比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物品,就可以推断其应当知道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
最后,从量刑上看,盗窃罪根据盗窃财物的数额大小、犯罪情节等因素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而收赃罪的量刑相对盗窃罪整体会轻一些,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