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诈骗和团伙诈骗在实施主体、行为特征、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量刑等方面存在区别。个人诈骗由一人实施,团伙诈骗则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
实施主体方面,个人诈骗是单个自然人基于自身的意志和行为实施诈骗行为,整个诈骗过程从起意、策划到具体实施,基本由其一人完成。而团伙诈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群体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些人在诈骗活动中通常有明确的分工,如有人负责获取信息,有人负责实施诈骗行为,有人负责转移赃款等。
行为特征方面,个人诈骗的手段和规模相对有限,其策划和实施主要依赖个人的能力和资源,诈骗的方式和范围可能相对单一,难以实施大规模、复杂的诈骗计划。团伙诈骗则往往具有更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他们可以利用团队成员的不同技能和资源,设计出更为复杂、隐蔽的诈骗方案,涉及的地域范围和受害人数量可能更广、更多。
社会危害程度方面,个人诈骗由于其规模和影响力相对较小,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危害相对有限。而团伙诈骗因为其组织性和规模性,往往能够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公众的信任。
量刑方面,在法律量刑上,虽然两者都依据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但团伙诈骗中的主犯通常会比个人诈骗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因为主犯在团伙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从犯也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一般会比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