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网上申报流程包括进入申报网站、选择填报年度、登录账号、填写相关信息、预览并公示等步骤。
要明确申报时间。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接着是进入申报网站。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这是官方指定的用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申报的平台。
然后选择填报年度。在网站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跳转页面选择所在地区,进入该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页面。在页面中找到“年度报告填写”,选择要申报的年度。
之后进行登录账号。若为首次填报,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系统。
登录成功后,开始填写相关信息。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如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从业人数等;行政许可情况,如有相关行政许可,需填写许可文件名称、有效期等;网站或网店信息,若有开设网站或从事网络经营,要填写相关网址等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可选择是否公示,填写营业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等;党建信息,如实填写党组织建设情况。
填写完成后,进行预览并公示。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申报。若发现填写信息有误,在6月30日前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总之,个体工商户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就能顺利完成网上年报申报。按时准确申报年报,有助于维护个体工商户的良好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