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里,被拘留人员主要从事一些简单、力所能及的劳动,也有学习和文体活动等安排。
劳动内容:拘留所组织的劳动通常是较为简单且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活动。比如,常见的有打扫拘留所内的卫生,包括宿舍、走廊、食堂等区域的清洁工作,这有助于培养被拘留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责任感。还有一些手工制作劳动,像编织、组装简单的工艺品或小零件等。这些劳动任务难度不大,不需要特殊的技能,既能让被拘留人员在劳动中体会到付出与收获,也能一定程度上提升他们的动手能力。
学习安排:除了劳动,拘留所会安排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学习。通过观看教育片、阅读相关书籍资料等方式,让被拘留人员了解法律法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为回归社会后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奠定基础。
文体活动:为了丰富被拘留人员的生活,拘留所也会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例如组织简单的体育比赛,像跳绳、踢毽子等,这不仅能增强他们的身体素质,还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在闲暇时间,也会安排一些娱乐活动,如唱歌、下棋等,缓解被拘留人员的心理压力,营造相对和谐的环境。
总之,拘留所安排劳动、学习和文体等活动,是为了对被拘留人员起到教育、改造和帮助他们更好回归社会的作用。这些活动的开展遵循合法、科学、文明、自愿的原则,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九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十二条
拘留所应当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进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十三条
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
拘留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