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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拖欠货款不给怎么办

2025-12-28 15: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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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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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诚(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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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拖欠货款不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申请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商业活动中,工厂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这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与工厂直接沟通,了解其拖欠货款的原因,尝试达成还款协议。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能避免双方关系恶化,若工厂确实遇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协商达成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的共识,既能解决工厂的实际问题,也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调解。可以请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中间人介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办法。调解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调解技巧和经验,能够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促使双方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程序相对简单、快捷,能较快地实现债权。

此外,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裁决生效后,若工厂不履行仲裁裁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诉讼。这是一种较为强力的解决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以及工厂拖欠货款的事实。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工厂仍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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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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