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计算需区分不同税种,主要有印花税和所得税。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转让股权需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首先是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即“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例如,甲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那么甲乙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应纳税额为1000000×0.05% = 500元。
其次是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比如,张三当初取得某公司股权花费50万元,转让时支付了1万元的相关税费,最终以80万元转让该股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80-50-1 = 29万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9×20% = 5.8万元。
对于企业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若企业转让股权取得收入150万元,该股权的成本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100 = 5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0×25% = 12.5万元。不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适用较低的税率。此外,在一些特殊的股权转让情形下,如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重组中的股权转让,可能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