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有证据时,可通过收集其他间接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通过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若对方承认借款事实,还可让其补写借条。
在现实生活中,借钱没有证据是比较常见且棘手的问题,但并非就无法解决。转账记录是很重要的线索。现在很多借款都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等,虽然不能直接证明是借款,但能证明双方之间有资金往来。可以查看转账时的备注信息,如果有备注为“借款”,那对证明借款事实会有很大帮助。
聊天记录也能作为证据。借款时双方的聊天记录,无论是文字聊天还是语音聊天,只要其中包含了借款的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依据。要注意保存好原始的聊天记录,不要随意删除或修改。
证人证言也有一定的作用。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比如共同的朋友见证了借款的过程,那么这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不过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另外,还可以主动与对方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可以巧妙地提及借款的事情,并进行录音。录音时要注意保证内容清晰、完整,能够明确体现出借款的事实。如果对方在录音中承认了借款,那么这份录音就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最后,如果对方愿意配合,让其补写借条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借条要详细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等重要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样就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证据。总之,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