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转移财产,在判决时法院通常会让男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后才发现男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发现男方转移财产的判决情况:当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发现男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女方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等。法院在审理时,一旦认定男方转移财产的事实成立,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让男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少分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如转移财产的数额、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离婚后发现男方转移财产的判决情况: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男方在离婚时转移了财产,女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同样会先审查女方提供的证据,确定男方转移财产的事实。若事实成立,法院会对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并且依然会考虑男方转移财产的情节,对男方作出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判决。
总之,法律旨在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制裁,以维护公平公正的财产分割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