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离婚证一般当天即可完成。只要当事人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常能当场补发离婚证。
补领离婚证的时间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比较短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在准备材料方面,当事人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这些材料是证明当事人身份以及婚姻状况的基础依据。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这些材料来核实当事人的信息,确认其是否符合补领离婚证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档案记录是否与当事人陈述一致等。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都有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旦审核通过,确认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属实,婚姻登记机关会立即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整个补领流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档案查证和材料审核,而这两个环节在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情况下,通常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不过,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补领时间延长。例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或者婚姻登记档案存在模糊、缺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补充材料,这样就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总体而言,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补领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完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