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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社保钱由谁出钱

2025-10-03 0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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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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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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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社保费用的承担遵循一般社保缴纳规则,即由公司和股东个人共同承担。公司按规定比例缴纳一部分,股东个人缴纳另一部分。

明确社保缴纳的法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包含公司股东,只要股东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在费用分担方面,社保费用通常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以常见的社保“五险”为例,养老保险,一般公司缴纳比例在16%-20%左右,个人缴纳比例为8%;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一般为6%-10%,个人缴纳2%左右;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在0.5%-2%,个人缴纳0.2%-1%;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在0.2%-1.9%不等;生育保险也由公司缴纳,缴纳比例通常不超过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仅仅是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公司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股东若需要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承担。

若公司未按照规定为股东(职工)缴纳社保,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同时,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公司应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保障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社保钱由谁出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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