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业员工办理失业金,需公司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员工携带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
当公司停业时,员工办理失业金有一套明确的流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这是办理失业金的重要前提,公司有义务准确、及时地完成这一步骤。
对于员工而言,拿到公司开具的证明后,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公司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是对失业人员身份的确认,也是后续领取失业金的必要环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对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员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失业登记证明。
完成失业登记后,员工需持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员工的申领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主要审核员工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审核通过后,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员工就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员工还需要了解当地关于失业金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不同地区的失业金发放金额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要按照规定定期到指定地点进行失业状态确认,以确保能够持续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