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一般由公司发放。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理解,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的地方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的地方是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公司按时发放工伤期间工资是其法定义务。如果公司拒绝发放或者未足额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些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工资支付责任通常由公司承担,以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