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带着离婚孩子办理离婚证,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首先是协议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女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一并进行处理。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其法律效果与离婚证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