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离婚所需时间并无固定年限,若选择协议离婚,需找到对方一起办理,否则无法进行;若选择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通常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公告送达时间不计算在内,公告期一般为60日,如遇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审限。
在离婚途径上,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若找不到对方,协议离婚这条路是走不通的,也就不存在需要几年时间的说法。
而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想要离婚但找不到对方时可采取的方式。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案件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若案件较为复杂,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但当找不到对方时,法院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为60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这60日的公告期是不计算在上述审限内的。并且,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经法院院长批准,普通程序还可以延长6个月;若还需要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所以,找不到对方离婚所需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